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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农村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 国家税务总局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公告第1048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农村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 国家税务总局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公告第1048号

内容摘要

根据 《财政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关于“十五五”期间种子种源进口税收优惠政策的通知》 (财关税〔2026〕18号),按照农林业发展情况,农业农村部会同财政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国家林草局制定了《进口种子种源免征增值税商品清单(第一批)》,现予以公布,自2026年1月1日起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农村部、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公告第680号》同日停止执行。 特此公告。 附件:进口种

政策正文

根据 《财政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关于“十五五”期间种子种源进口税收优惠政策的通知》 (财关税〔2026〕18号),按照农林业发展情况,农业农村部会同财政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国家林草局制定了《进口种子种源免征增值税商品清单(第一批)》,现予以公布,自2026年1月1日起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农村部、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公告第680号》同日停止执行。 特此公告。 附件:进口种子种源免征增值税商品清单(第一批) 农业农村部 财政部 海关总署 税务总局 国家林草局 2026年8月26日 附件: 公告第1048号.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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