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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 现行有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法

暂无文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国务院发布日期 2024-12-25

目 录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章 税 率 第三章 应纳税额 第四章 税收优惠 第五章 征收管理 第六章 附 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健全有利于高质量发展的增值税制度,规范增值税的征收和缴纳,保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制定本法。 第二条 增值税税收工作应当贯彻落实党和国家路线方针政策、决策部署,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服务。 第三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以下简称境内)销售货物、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以下称应税交易),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

行政法规 现行有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法实施条例

暂无文号国务院发布日期 2025-12-25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 第826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法实施条例》已经2025年12月19日国务院第75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26年1月1日起施行。 总理 李强 2025年12月25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法实施条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法》 (以下简称增值税法),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增值税法第三条所称货物,包括有形动产、电力、热力、气体等。 增值税法第三条所称服务,包括交通运输服务、邮政

规范性文件 尚未生效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境内单位代扣代缴自然人增值税有关申报事项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6年第19号国家税务总局发布日期 2026-09-04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法实施条例》 以及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发布〈境内单位代扣代缴自然人增值税管理办法〉的公告》 (2026年第28号)有关规定,国家税务总局制定了《境内单位代扣代缴自然人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及其附列资料,现予公布。 本公告自2026年11月1日起施行。 特此公告。 附件:1. 《境内单位代扣代缴自然人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及其附列资料 2. 《境内单位代扣代缴自然人增值税

规范性文件 现行有效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发布《境内单位代扣代缴自然人增值税管理办法》的公告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6年第28号财政部 税务总局发布日期 2026-09-03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法实施条例》 及有关规定,财政部、税务总局制定了《境内单位代扣代缴自然人增值税管理办法》,现予公布。 特此公告。 附件: 境内单位代扣代缴自然人增值税管理办法.pdf 财政部 税务总局 2026年9月3日

规范性文件 现行有效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明确非应税交易等增值税有关事项的公告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6年第25号财政部 税务总局发布日期 2026-08-27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法》 (以下简称增值税法)和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法实施条例》 (以下简称增值税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现将非应税交易等增值税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纳税人有下列情形的,不属于增值税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所称不得抵扣非应税交易,对应的进项税额可以按规定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一)作为被保险人获得保险赔付; (二)接受货币性资产或者非货币性资产捐赠; (三)因合同未履行且未发生应税交易而取得违约金等收入; (四)无

规范性文件 现行有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农村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 国家税务总局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公告第1048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农村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 国家税务总局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公告第1048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农村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 国家税务总局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公告第1048号发布日期 2026-08-26

根据 《财政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关于“十五五”期间种子种源进口税收优惠政策的通知》 (财关税〔2026〕18号),按照农林业发展情况,农业农村部会同财政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国家林草局制定了《进口种子种源免征增值税商品清单(第一批)》,现予以公布,自2026年1月1日起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农村部、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公告第680号》同日停止执行。 特此公告。 附件:进口种

规范性文件 现行有效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 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关于2026年度享受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先进制造业企业名单制定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工信厅联财函〔2026〕418号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 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发布日期 2026-08-20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财政厅(局),国家税务总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税务局: 为支持科技创新和制造业发展,做好2026年度享受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先进制造业企业名单(以下简称2026年度名单)制定工作,根据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先进制造业企业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公告》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43号)规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通知所称名单是指财政部、税务总局2023年第4

规范性文件 现行有效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公布失效废止的部分税务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6年第18号国家税务总局发布日期 2026-08-10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法实施条例》 等规定,国家税务总局对相关税务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现将《失效废止的部分税务规范性文件目录》予以公布。 特此公告。 附件: 失效废止的部分税务规范性文件目录.xls 国家税务总局 2026年8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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